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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云境华府(EPC)项目
发布时间:2026-10-15 17:46:02
资格预审公告
书香·云境华府(EPC)项目
招标编号:HBQC-202610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书香·云境华府(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码:2512-421126-04-01-7773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占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蕲春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东壁大道与南阳三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6668.35㎡,计容总建筑面积约93335.69㎡。其中:(1)住宅91255.68㎡,商业配套、大门及门房2080.0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954.2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2812.23㎡)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备案证,完成本项目的土建安装施工图设计、人防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竣工图编制和竣工验收服务等(不含装修设计、亮化设计)相关服务和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完成土建安装施工图设计、人防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现场指导、设计调整、规划方案变更(如有)和竣工验收服务等(不含装修设计、亮化设计)。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抗震、节能、消防、园林等审查合格意见书)、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采购: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所涉及的检测检验、调试和管理服务(由发包人单独专业分包的材料及设备除外),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 (3)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编制、除电梯采购及安装、变配电工程由发包人单独专业分包外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凡工程中涉及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及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合同估算价:33596.97万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 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 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 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7、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盛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支三路99号
    地址:
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万丰路246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程平锋
    项目负责人:
王丽娟
    电话:
1509803309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95547654@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蕲春县李时珍大道168号
电话:
0713-7609505
传真:
0713-7609505
邮政编码:
435300
2026年10月15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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