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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5】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夷陵经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廖家林村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34273.66平方米(折合约51.4亩),总建筑面积20740.9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垃圾破碎再利用车间、制砖车间及成品仓储仓库等,建筑面积为17891.68平方米;新建1栋配套辅助用房、门房等,建筑面积为2849.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计量称重设施、污水收集及再利用设施、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工作,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按进度20天内分阶段分别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 其他
2.3.1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人员。[上传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夷陵经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159号
联系人:望紫宸
电 话:136171728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周丁
电 话:15090905731
1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电 话:0717-7200519
2025年11月20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