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国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鲟龙湾酒店配套道路新建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581-04-01-3391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都市国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三江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起点顺接三江环路与三江一路平交,沿三江城市公园向东下穿清江一桥,绕在建的鲟龙酒店边缘向西与清江大道平交,路线全长1.15km。项目按城市支路20km/h双向两车道的技术标准新建,道路红线宽17m。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 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不得相互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需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3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方)近 5 年以来(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回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已完工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完全反映评审内容 ,须同时提供其它补充材料原件扫描件)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一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李晶晶
异议联系电话:18086225587
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13886696752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18086225587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