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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项目电力迁改服务项目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项目电力迁改服务项目(HBHG-202609G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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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609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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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 取得 (列入/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07号(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 黄冈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冈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黄冈市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新洲区大埠村张家塆以南武汉与黄冈市界附近(罗霍洲左汊河道),顺接拟同步建设的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经团风南、黄州北、浠水南,止于蕲春县彭思镇余凉村许家塆附近,与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衔接,预留与规划待建的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蕲春至黄梅段的接线条件,全长约68公里,同步建设浠水西互通连接线约4公里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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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团风至蕲春段项目范围内220kV及以下等级电力迁改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30 合同估算价:3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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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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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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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1.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⑧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⑨投标人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1.6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揽过一项220kV等级及以上线路工程迁改的施工或代建或项目管理业绩。注:①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纪要或业主完工证明资料)的扫描件。②代建或项目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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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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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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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3)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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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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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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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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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