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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2026年兴山县古夫镇绕城公路至玉金洞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已由兴发改审批[2026]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古洞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于古洞村小河沟与古夫绕城公路相接处,止于古洞村与百城村交界处,全长约5.1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保工程等,其中路基宽度5.5m,0.5m土路肩+4.5m行车道+0.5m土路肩(受限段维持原状);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设置涵洞48m/7道,1-Φ0.5m钢筋砼圆管涵26m/4道,1-Φ1.0m钢筋砼圆管涵22m/3道;Gr-C-2E 波形梁护栏4126m,新建砼护栏506m,单柱式标志牌30套,凸面镜13块,道口标注92根;本项目设平面交叉28处,与G209古夫绕城交叉1处,顺接道路27处,共设置错车道28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发布答疑时公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 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 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十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十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十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兴山县市民之家3楼(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开标大厅进行,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小区299号
联系人:李清泉
电 话:186717799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联系人:罗玉荣
电 话:16671766809
十三、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6671766809、招标人电话18671779936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17-2581068
异议(质疑)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在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投标文件中上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人2024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上传声明函及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注:第1 、2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项上传声明函及网页查询彩色截图;第4项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项目总工 |
1人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人 | 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注: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不得与本项目其他岗位互相兼任,应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1月、2026年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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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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