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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光储氢一体化项目(EPC)(HBSY-202608QG-01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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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608QG-0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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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5-420303-04-01-6318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远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远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37MW光伏发电系统、50MW/120MWh储能系统、日产500kg制氢加氢一体化设施,以及重卡、乘用车充换电综合场站,新建综合能源港智能配电与智慧管控体系,同步实施配套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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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和检测工作、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等总承包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服务。(2)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1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预算编制并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协助发包人开展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协助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含竣工验收涉及到的供电公司及相关各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为完成验收而进行的电力试验、调试,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工作等各项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达标投产、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需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4)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30 合同估算价:28599.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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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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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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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装机容量不低于30MW的光伏发电或40MW储能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规定)。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全部资格要求:a.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电气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员、设备安装专业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各1人,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3人(若全部提供C3综合类安全员视为满足条件,否则至少1名C1机械类、1名C2土建类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管理团队)均需提供①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②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截图)。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近三年(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与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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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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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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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
/t20250905_481372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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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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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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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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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