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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无主磷石膏堆场清空治理及其无害化贮存项目第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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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512QT-01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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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无主磷石膏堆场清空治理及其无害化贮存项目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九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南漳县九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季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南漳县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九集镇无主磷石膏堆场进行清空治理,治理后的磷石膏无害化贮存。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城关镇新建一套1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置系统,包括缓冲槽、事故水池、磷中和装置、配电室、磷石膏暂存库等;2.清挖九集镇无主磷石膏堆场磷石膏200万吨转运至城关镇处置,无害化处置后的磷石膏贮存在城关镇规范化的龙蟒磷石膏库。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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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为监理 ;本标段为第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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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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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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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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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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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或环保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除满足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在其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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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nz.gov.cn/zbb/) 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 ,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12月8日至 2025年12月12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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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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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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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