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16:32: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SZ-04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经开经发字〔20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招标人为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东津新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岭路以西、秦岭路以北、金源路以南、南山路以东;襄阳市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鹿鸣路以西、广智路以南、修身路以北、体仁路以东。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金源路和鹿鸣路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提标改造,改造转运站土建约490.82平方米,更新压缩设备、渗滤液处理设备、除臭系统、新风系统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项目设备产品供货商须是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自拟)或经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一个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及制作商授权书),注: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同时授权多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地址: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4楼
    联系人:怀国龙
    电话:17371053262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606室
    项目负责人:侯婧亦
    电话:18271216102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东津新区(经开区)综合执法中心
    地址: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
    联系人:魏俊秀
    电话:0710-335295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传真):0710-3273186
    电子邮箱:
2026年10月10日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项目设备产品供货商须是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自拟)或经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一个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书及制作商授权书),注: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同时授权多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或投资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环境治理工程或垃圾中转站工程(包括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 (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6.人员要求:

6.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格式自拟;③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⑤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②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6.4 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月份为 2026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 (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6.6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