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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ESBD-202512FJ-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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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BD-202512FJ-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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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城江北移民安置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5]3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统筹、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巴东县官渡口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官东大道,终点止于乐乡大道与东坡路交叉口。线路全长1.83公里,其中次干路长1.1公里,宽19米,支线长730米(桥梁411米),宽11.5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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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完成设计、图审(或评审)、设计调整、施工现场指导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2)采购: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3)施工: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计划,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进度,高效有序地推进项目施工建设,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既定标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与质量控制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严格监督,采取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对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检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4)竣工验收: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完成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会同参建各方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等共同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以及各类验收标准,对项目的实体工程质量、各系统功能运行状况、工程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直至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实现正式交付使用,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完成项目建设资料的移交、归档、备案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8 合同估算价:12863662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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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次招标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1)设计费最高限价:以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经财政评审的工程建安投资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64%计取且不超过215.528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按经财政评审的工程建安费98%计取且不超过12648.1348万元。(3)投标人的各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得高于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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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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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多于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若联合体投标时,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2)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 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②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①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③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⑤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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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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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20至2026-01-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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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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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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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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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http://bd.eszggzy.cn/bd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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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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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