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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拾光华序建设项目(一期)(EPC)(ESSJ-2026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4:49: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城建·拾光华序建设项目(一期)(EPC)(ESSJ-2026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604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建·拾光华序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602-422801-04-01-2445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全哲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全哲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包含11栋住宅建筑、1栋酒店建筑、1栋商业综合楼,以及项目整体营销展示区,样板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配电房、门房、地下室、风雨连廊等附属设施内容。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地质勘察及测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及测量工作。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15
  合同估算价:312775400.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或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 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③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指: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或设计或施工的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拟派负责人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下同,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单位)。 (7)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gov.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牵头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 (9)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 (10)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 ”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17至2026-05-0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 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 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 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吴安静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97100
  备注:
  招标人:湖北全哲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火车站公交站楼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局稽查宿舍二单元206室
  招标人邮编:445300   代理邮编:445300
  招标人联系人:吴安静   代理联系人:余太中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97100   代理联系电话:1562926000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779777388@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龚诚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465612
2026年04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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