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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607FJ-04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17:30:27
资格预审公告
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607FJ-04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7FJ-0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荆开经发〔2026〕29号)、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荆开经发〔2026〕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和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同心路以东,文体路以南,景明路以西,明珠大道以北。
     建设规模:荆州市明珠路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用地面积为59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775平方米。按照学校的空间使用要求和功能需求,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初中部、公共建筑等,小学部建筑面积约9870平方米,初中部建筑面积约9470平方米,公用建筑部分包括综合楼、食堂报告厅、门房、操场看台、垃圾房、文化连廊等面积约7675平方米,人防地下车库,面积约1760平方米。并配套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室外体育场地建设内容包括田径运动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羽毛球场等。
     其他: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全部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基坑支护设计、降排水设计等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专业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工程测绘)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包含临时开口、与项目相关的迁改、树木移植等)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工作;负责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手续办理及设计施工;负责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负责正式用电(含电力外线)、正式用水、正式用气等与项目后续运营和使用相关的配套工程建设(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全部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基坑支护设计、降排水设计等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专业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工程测绘)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包含临时开口、与项目相关的迁改、树木移植等)报审报批工作等。因格式限制,招标范围详见资审文件公告2.1项目概况其他。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3700.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1)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发包人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2)本项目将采用“评定分离”、“远程异地”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3)过程结算:①工程造价的计价原则:工程费用依据国家、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及最新的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计价规范,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2024年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工程造价。②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以现场实际变更为准,按照计价原则及合同调整合同价格;非甲方要求和批准的变更、签证以及承包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出现的错、缺、漏项不属于合同价格调整的范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材料、人工等调价方式:工程实体用主材(钢筋、钢柱、钢梁、桁架楼承板、镀锌钢管、镀锌钢板、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沥青砼、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砂、片石、卵石、碎石、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电线电缆)按照下发开工令当月刊荆州市信息价进入合同价,结算时以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平均值与下发开工令当月刊荆州市信息价进行对比,变动幅度在±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5%的部分据实调整,只计取税金后同比例下浮计入合同总价。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完成±0.000以下全部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0.000)的80%;2)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主体封顶)的80%;3)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完成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装饰装修工程)的80%;4)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完成整体配套工程(道路、管网、绿化、天然气、供水、高低压配电等)施工内容,支付至已完成产值(至配套工程)的80%;5)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含专项验收)后,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支付至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产值的85%;6)按照建设单位指令建设项目结算办理完成,按项目结算审定金额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8.5%(保留1.5%质量保证金);7)质量保证金返还,申报质量保证金时需缺陷责任期满并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其中质量保证金涉及防水部分按防水年限同比例扣留,保修期满退还。发现防水质量问题且承包人维修完毕后,防水保修期重新计算。④勘察设计费由发包人按以下方式支付。1)施工图完成图纸审查后,按图纸审查确定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重新计算勘察设计费,并支付至50%;2)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工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重新计算勘察设计费,并支付至70%;3)规划核实后按规划核实的总建筑面积乘以勘察设计费中标单价支付剩余尾款。⑤ 竣工结算:1)工程相关价款调整依照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投标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及专用条款计价原则之约定进行调整。2)自来水、天然气及高低压配电等具体结算方式: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3)工程费用按照财政评审确定的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据实计算的工程总造价下浮6%后,在此基础上乙方再自行降点费率为 %。4)发包人在工程控制过程中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竣工结算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并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章确认后作为本项目的结算初审。发包人参与变更审查、参加竣工验收、进行结算审核和向审计部门申报进行结算复审(即为终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程竣工结算以承包人送审价为基数,工程结算审减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超过5%以上增加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5)本项目的跟踪审计机构由发包人派驻相关人员或审计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⑥工程竣工结算以承包人送审价为基数,工程结算审计审减额在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审减额超过5%以上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专用条款14.3.1执行,承包人开具等额税票后15个工作日内。⑦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①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③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6)其他人员: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①安全员2人(土建类或综合类1人,机械类或综合类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按规定配备专职,②机械类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C1证),③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原则上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2人,可互相兼任。 注: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7)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电话 1387240477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豉湖路58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4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胡生雄
    项目负责人:
丁锐恒、刘云、章振华、戴群峰、庄永哲、甘文达、罗李亭
    电话:
15927850178
    电话:
0716-80158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www.hb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7月22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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