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HBQC-2026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35: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HBQC-2026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1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蕲春县人民政府以202519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70.0%其它(上级补助):30.0%招标人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易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建设规模:投资约120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G220东深线蕲春县清水河至火铺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起点位于清水河村S403与G220平交处,终点于火铺村与G220平交,路线全长24km。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报告,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勘察设计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交安设施,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5。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工期为 60 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期为 45 日历天,直至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期为 45 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易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小区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咏
联系人:
董美娟
电话:
13098407193
电话:
1857535334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2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A勘察资质: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资质,B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5年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里程十公里以上(含十

公里)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勘察及设计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

议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投标人自行拟定信誉承诺函格式,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会计事务所 2022年、2023年、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路线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路基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桥涵专业分项负责人须具备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投标人拟派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须具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主要人员需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相 

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桥梁

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