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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7:22: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YC-JSGC202512QT-010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5-420684-04-01-2401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1.08%贷款:78.92%招标人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对宜城市18个停车场的728台充电桩进行建设,配套建设变压器及充电站,并同步实施土建配套工程、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选取EPC总承包单位,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合同估算价:12688.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1.1(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有以下两个条件: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同时还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需在本单位注册)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需在本单位注册。(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上述人员自 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 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 3.1.4财务要求: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应提供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牵头人提供证明材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信誉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7-1企业信誉声明承诺内容一致,提供7-1企业信誉就可,不需要另外承诺 3.1.6其他要求:①施工单位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②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1.7本项目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城市智泊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龙头紫阳观社区中华大道 35 号。
    联系人:孙力
    电话:1398630877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41号
    联系人:齐汪丹
    电话:1587220850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襄阳市宜城市自忠路156号
    联系人: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0)4212280
    电子邮件:
2026年01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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