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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三岔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EPC)(ESSJ-202512QT-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15:54: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市三岔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EPC)(ESSJ-202512QT-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512QT-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三岔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1-422801-04-01-4228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临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临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伟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三岔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在恩施市三岔镇茅坝村、莲花池村、三元坝村、梨子坝村、阳天坪村、王家村、燕子坝村、河湾村、三岔口社区居委会构建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和谐的人居环境,主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乡村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和乡村资源活化利用。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测绘、采购、施工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地质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测绘工作:制定测绘方案;协助部门进行测绘方案的制定与审核;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372172200.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或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或排水或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须至少承接过一项设计类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关键指标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可证明的其他材料。)(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6)拟派负责人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④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以上主要负责人员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或提供无亏损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承诺函)。 (8)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9)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0)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06至2025-12-2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欧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02998
  备注:
  招标人:恩施临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恩施伟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施州大道222号(自主申报)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寰宇大厦1202
  招标人邮编:4450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荆先生   代理联系人:欧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413598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029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1757527514@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37539
2025年12月05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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