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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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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512SL-01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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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襄水发〔202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政策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漳县河道堤防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正恒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南漳县肖堰镇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南漳县肖堰镇曲阳坪村、西泉庙村,涵盖茅坪河主河道5km及磨眼泉支沟0.3km,总治理长度5.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和修复、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打造滨水文化空间、推动河湖生态价值转化六个方面。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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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的工程施工、采购、安装、配合验收、移交、竣工后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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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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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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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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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1)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2)计划工期:3 个月(约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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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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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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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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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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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财务状况:提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治理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为有效。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和网址,查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6 人员要求: 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可以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4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1.6.5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