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白沙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19:20:56

1.招标条件

白沙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融资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国璞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491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27.16平方米,容积率1.986,新建住宅及公建10KV配电、住宅户表;供电容量:主供630KVA,备供630KVA,(最终根据电力审核方案,可进行调整)

2.2 招标范围:(1)本项目新建住宅居民(含入户大堂)正式供配电工程的报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协调、通电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包安装、调试、配电房及开闭所的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地坪漆、挡鼠板、不含土建)、移交电力部门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含一户一表)等涉及的全部工作;从电网供电电源接入点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表及表箱)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设计、供配电设施、设备(含开闭所全部高压柜)、材料购置、施工等一切工作。

2)本项目公建及商业供配电工程的报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协调、通电验收、计量等所有工作(高可靠性使用费除外),含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设备及基础、工器具、标识标牌、不含土建);从开闭所下火点至专变低压柜出线开关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设计、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施工等一切工作。

3)本项目低压供配电部分为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供配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等相关工程的采购、安装、调试、送电、验收及移交。

2.3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双城路。

2.4 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供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审查)工期30天(如承包人在30天内未按要求出具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供配电施工图纸,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施工工期60天;调试验收及送电工期30天。总工期从发包人签发正式开工指令之日起至正式送电之日止。

2.5 质量目标: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要求,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资质的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承诺内容应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不予采信)

3.9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512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612日至202662223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713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

招标机构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国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358

联系人:王颖

电话:0717-6777670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

联系人:李智

电话:18771751252

2026612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