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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幼儿拓展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6]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实行代建制,项目法人为兴山县教育局,招标人(即代建人)为兴山县兴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
2.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925.6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栋,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2544.85平方米,内部配备齐幼儿训练器材及玩具,配套建设区域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及照明、弱电通信及监控等基础设施。
2.3招标控制价:发布答疑时公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
(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承诺内容应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不予采信。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6年7月、2026年8月、2026年9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上传2026年9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申请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止。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房建市政施工(暗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兴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枫
联系电话:13997707068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市民之家11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智鹏
联系电话:15927411561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4楼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927411561、招标人电话:13997707068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7-2585151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