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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标段)(HBSJ-202606FJ-126002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18:33: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标段)(HBSJ-202606FJ-126002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6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一标段)、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标段)已经由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民航发展基金、湖北省政府财政资金、恩施州政府财政资金、现有机场土地开发收益,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一标段)、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三岔镇二龙寺村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总体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3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00吨、运输飞机起降量28694架次的使用需求设计,航站楼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58万人次的使用需求设计。飞行区指标为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及1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新建30800平方米的航站楼、18个C类机位的机坪、1座塔台和15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消防救援、供电、供水、供油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一标段):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航站区工程(含楼前高架桥)、航管楼、塔台。包括但不限于其实施性方案设计、实施性方案深化与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咨询服务、非民航专业设计总协调工作、其他相关专业设计协调工作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恩施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设计(二标段):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货运区工程、消防救援工程、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市政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其实施性方案设计、实施性方案深化与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咨询服务、其他相关专业设计协调工作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2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含前期调研提资时间)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全部初步设计文本、图纸及概算,且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满足招标人的报审计划安排。 (2)施工图设计阶段:收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3)各阶段审查意见提交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4)各阶段配合服务: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直至完成项目整体缺陷责任期结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关键页(上述财务报告关键页指报告中的审计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业绩。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投标人需针对《湖北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3.1款第(1)、(2)、(4)、(6)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节3.1款第(3)、(5)项的要求。 (3)应由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机场集团恩施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恩施许家坪机场
地址: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魏先生
项目负责人:
王致远、马驰
电话:
(0718)8266980
电话:
152108220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zycaec@126.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账 号:
账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23号
电话:
0718-8215968
传真:
0718-8215968
邮政编码:
445099
2026年07月10日
备注:异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致远(152108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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