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年产4000吨出口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4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8:16: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年产4000吨出口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4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4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4000吨出口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3-421321-04-01-92461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湖北省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随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978号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厂区内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0584.60m2,建设内容包括(1)在现有厂区闲置土地上新建一栋厂房(2层)用于匀堆、拼配和包装;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0341.71m2,(2)购置茶叶精制生产线1条、购置全自动包装生产线4条。同时,项目为实现整体生产功能,拟外部租赁厂房,用于安置精制生产线;包装生产线安置于新建厂房中。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年产4000吨出口茶叶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等。设计及施工:(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招标范围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工程、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配套等专业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工程施工;协助相关报批、报建;负责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通过,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1
合同估算价:2879.68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 6 月 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设计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项目和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不小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②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③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证明材料需体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名字)。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3.1.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招标人组织清标,将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但不与中标候选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主要内容:对中标候选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信用信息、资质业绩、履约能力等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核实(如需要)。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978号三文路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崔建军
项目负责人:
田旖旎、刘诚
电话:
188 0866 7199
电话:
1867172082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随县厉山镇杨林路
电话:
0722-3339269
传真:
0722-3339269
邮政编码:
441309
2026年04月1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