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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沿线产业配套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601SZ-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8:05: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沿线产业配套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601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1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沿线产业配套工程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以2506-420350-04-02-2187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产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十堰市产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经开区
建设规模:主要完成十堰市经开区田湖堰河段、杏树沟段、文岭沟段共18.35km的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及防洪安全工程,完成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及配套工程,并配套新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站,辅助完成河段周边4030.00亩的苗圃基地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管理,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12
合同估算价:22596.4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4)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3)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④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产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东路118号林安物流 园1幢(1-3)-1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蔡晓辉
联系人:
代黎
电话:
0719-8316511
电话:
0719-80256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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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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