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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大楼住院病区-病理实验室改造EPC总承包(第二次)咸宁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大楼住院病区-病理实验室改造EPC总承包(第二次)(HBXN-202603FJ-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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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N-202603FJ-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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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大楼住院病区-病理实验室改造EPC总承包(第二次)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咸发改审批(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0.0%自筹资金:40.0%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宁市中心医院 建设规模:咸宁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11层病理科实验室改造,面积约1280平方米,包括技术区(取材、标本存放、脱水、包埋、切片、染色、免疫组化、FISH)、分子实验室、污洗间、诊断室、档案室、库房、纯水机房、值班室、办公室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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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时范围为咸宁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包含:提升病理服务数字化、智慧化、精准化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下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本项目建设为数智病理实验室,包含设计、拆除,装饰、暖通、机电、给排水、空气质控系统、消防、实验配套设施等内容。工作内容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6 合同估算价:1304.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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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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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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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类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存在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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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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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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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存在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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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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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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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