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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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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2SZ-06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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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经开经发〔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东津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汉水路人行天桥位于汉水路、汉水东路北侧,横跨鹿门大道。天桥主线长约130米,最大跨径约31米,桥宽5米,天桥主梁采用等高连续钢箱梁,主桥桥采用钢筋混凝土Y型桥墩;天桥东西两侧均布置梯坡道落地,坡道为坡比1:12的无障碍折返坡道,梯道坡比1:2,两侧梯坡道总长约220米,梯坡道结构宽3米。汉水路人行天桥配套设置有防抛网,景观顶棚、地面连接道、垂直绿化、景观亮化等。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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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襄阳东津新区汉水路天桥新建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9825614.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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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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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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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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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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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要求如下: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0%,其他联合体成员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若未按照上述比例约定则视为废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5)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否则不予认可。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跨径30米(不含)以上的人行天桥工程或市政含桥梁(跨径30米(不含)以上)工程或合同金额不小于980万的桥梁工程(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如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注:第1-8项由申请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第5-6项由申请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其他要求:1、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2、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拟投入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⑤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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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依据 24 定额进行清单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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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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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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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