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十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郧西县)(HBYX-202608QG-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7:42: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郧西县)(HBYX-202608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608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郧西县)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
建设规模:针对郧西县关防乡回龙锑矿,郧西县长源有色金属选矿厂沙沟锑矿尾矿库、郧西县马安镇铅锌矿等3个重金属高风险污染源,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针对郧西县关防乡回龙锑矿、长源有色金属选矿厂沙沟锑矿尾矿库、马安镇铅锌矿3处重金属高风险污染源,实施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30
合同估算价:13281.0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设计类似业绩不需要提供));(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6)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鉴于重金属污染的隐蔽性、治理技术工艺的复杂性,为精准降低污染风险,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应提供拟派人员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3)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要求:主要机械设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西县环城西路37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官羽
项目负责人:
程小虎、付鑫、徐铝鑫
电话:
0719-6227297
电话:
0719-622820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 75 号
电话:
0719-6227106
传真:
0719-6227106
邮政编码:
442600
2026年08月31日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