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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远安县年产30万吨低品位磷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312-420525-04-01-5127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远安县佳磷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A010056-202501-01
2.2建设地点: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广坪村。
2.3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工程主要包括10kV变配电站、1座10kV过滤联合厂房配电室以及外线部分建设。具体施工内容涵盖:安装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KYN28型)16台;配置SC(B)14型变压器共4台,其中1250kVA及2000kVA各2台;设置低压配电柜GGD40面、变频柜25面及变频器61台。电缆敷设方面,新建ZCYJV-8.7/15kV-3x240规格电缆25米、ZC-YJV-8.7/15kV-3x120规格电缆1010米;红线外部分新建ZCYJV22-8.7/15kV-3x400电缆564米。此外,组立190x15米电杆1基、350x15米电杆1基,并配套安装拉线2套。
2.4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1)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2)整个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按供电部门设计和审查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并达到国家的材料验收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要求,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资质的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65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3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6日23:3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7.4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评标办法:
9.1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9.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佳磷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26号
联系人:方钊
联系电话:157178805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
联 系 人:邰馨
联系电话:15872599582 0717-6516678
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