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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湖北省公安厅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511FJ-26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8:19: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湖北省公安厅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511FJ-26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1FJ-26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公安厅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鄂管函[202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省公安厅东一院警务综合楼和反恐指挥大楼;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省公安厅西院交管局大楼
建设规模:对省公安厅东一院警务综合楼和反恐指挥大楼、西院交管局大楼,进行整体设计、改造修缮工程,包含对相关设备设施拆除、改造维修、翻新等修缮,对配套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系统等改造。 (1)东一院警务综合楼和反恐指挥大楼维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51090 平方米,本次装饰装修系统翻新建筑面积约为 16006.71 平方米,围护系统屋面翻新面积约为 1647.99 平方米,空调系统维修面积约为 35608 平方米。 (2)西院交管局大楼维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9415.32 平方米,本次围护系统屋面翻新面积约为 2436.03 平方米,外立面翻新面积约为 6727.59 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完工、竣工验收、行业验收、缺陷修复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建设内容,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许可相关报规报批报建及验收等工作。 设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工作等。 采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5
合同估算价:2132.76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132.76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建安工程费控制价为2078.12万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为50.48万元人民币,工程保险费控制价为:4.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工程总承包实施的能力。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函)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人的即可。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我承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道181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61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刘科长
联系人:
李頔、穆嘉豪、颜发扬
电话:
027-67122805
电话:
027-837630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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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1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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