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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602FJ-00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10:57:26
资格预审公告
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602FJ-00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2FJ-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新城梅家垸单元内,梅家垸路以东、白水路以西、清河路以南、田湖路以北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2800平方米,办学规模60班,新增学位3000个。主要建设教学楼及教学辅助用房、实验楼、体育场、4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食堂以及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二次设计)工作;相关前期及报审报批工作等;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及相关报审报批工作等。其中, 食堂、大报告厅、图书馆、展厅等二次精装修内容;家具及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网络及智能化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8695.925296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以竣工证明文件中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图审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图纸审查材料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牵头或施工单位牵头均可。 3.2.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2.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2.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5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合同份额的65%)。 3.2.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3.6.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作可兼任。3.6.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兼任。3.6.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6.4申请人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5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工程计量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4年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3.6.6价格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3.6.7预付工程价款:本工程不设预付款。3.6.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本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申报,按照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本协议上述约定的费用支付时间,是指发包人负责为承包人办理本项目价款支付相关手续的时间,价款的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的审核和通知为准。3.6.9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节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由监理审定结算价款的90%,待审计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8.5%,剩余1.5%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最终工程结算额根据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确定。财务决算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1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715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122号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集美书院一期4栋103室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刘超凌
    联系人:
魏涛
    电话:
18607219326
    电话:
135072511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27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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