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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强产一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20:43:44

1.招标条件

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强产一路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420582-04-01-3956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当阳市坝陵园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云欣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强产一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起于坝慈路,止于平安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3米,长度为1191米。

2.3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为上述全部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

2)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4)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5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4857.11万元,招标控制价36285227.8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35899727.89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84100.00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01400.00元)。

2.6履约期限365日历天(包含勘察及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7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合格,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和分工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施工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4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退休人员)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2921时00分至2026年050921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01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429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当阳市坝陵园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联系人:熊治成

联系电话:15997522609

11.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云欣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大河桥路12号1栋

项目负责人:梅炎青

联系电话:18871782109

11.3行政监督部门: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电话:0717-3222916

11.4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6年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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