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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EPC总承包(HBDT-20251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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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T-202511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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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2505-420804-04-01-6573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高新区荆山大道以东、明礼路以南、至信大道以西、尚义路以北。 建设规模:厂房及配套设施分两个区域建设,其中一区域为:1.工艺线体:满足整车焊接、涂装零部件生产所需的工艺线体。2.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一号厂房10439.06平方米,二号厂房32777.95平方米,动力站房、污水站4269.69平方米。二区域为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三号厂房30798.41平方米及设备等。单跨最大跨度28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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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荆门市领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网架及钢框架结构,具体见初步设计方案。(2)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3)工艺线体:因生产所需的工艺线体的新增及改造。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6 合同估算价:157521.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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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一区工期210日历天;二区工期240日历天,施工工期以开工令为准。质量目标: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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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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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施工满足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 0)。(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3.1.4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1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30000㎡或单项合同额≥10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设计)。(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30000㎡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施工)。
3.1.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3名,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6)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6 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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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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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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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4.2 修改为: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7日0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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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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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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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