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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资源库西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8FJ-201004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4:45: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资源库西侧道路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8FJ-201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FJ-201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资源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24〕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侧道路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湖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建设规模:1号路段:香樟路北段(学府路以北):现状车行道与绿化带保持不变,在两侧各增设1.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人行道,长约380m。香樟路南段(学府路以南):现状车行道宽度保持不变,在东侧增设1.5m宽非机动车道+2m宽人行道,长约306m。2号路段滨湖绿道路基拼宽新建机动车道:长590m,拼宽宽度9.75m,大部分为填塘路基。3号路段(北段)梧桐路改建非动车道:学府路路口至生猪养殖协同创新中心门口,长约440m,人行道范围改建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相应拼宽外移,同时对既有水泥路面刷黑罩面。3号路段(南段)梧桐路车行道破损修复:生猪养殖协同创新中心门口至学校南门,长约243m,宽6.0m,对既有沥青路面铣刨重铺,同时对破损人行道重铺改造。
其他: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180万元(其中暂列金60万元),设计费为2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所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部分:限额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发包人要求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服务等。2)采购部分:按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3)施工部分:按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4)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5)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调试、保修、售后维护、运营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7)本工程所涉及的地质勘察、三通一平、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7
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其中 ①项目经理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至少具备以下任意1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②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④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设计团队人员须持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号楼6楼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王承丹、郭庆、刘志林、戴唯
电话:
027-87282631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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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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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90027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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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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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5年11月1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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