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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里荒石煤集采区大石沟煤矿历史遗留污染源风险管控与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4]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分乡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整矿区酸性废水“源头削减”、酸性废水“末端治理”(风险管控区)和污染煤矸石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源头封堵,预计堵水率达到30%-50%,酸性废水预处理;采取“自然跌曝氧化+石灰中和+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后削减外排,设计日规模4500吨/天;对6处约138000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堆进行原位风险管控处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 42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日 365 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3049.0256万元(其中施工3007.95万元;设计41.0756万元)
2.3招标项目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其中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2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 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明珠南路1号
联 系 人:谭杨君
电 话:187717880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张爱萍
电 话:15997570610
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217号
电 话:0717-782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