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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5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田家山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宜昌市农业农村局以宜农发[2025]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傅家堰片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田家山村、左泉洞村、大龙坪村。
2.2建设内容:傅家堰乡田家山村1910亩、左泉洞村2250亩、大龙坪村12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标段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以上标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参照农业、水利、林业等类似工程标准执行。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等级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各1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①投标人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加投标的: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②投标人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加投标的: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8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3个月(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 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人民政府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
联系人:祁文凯
联系电话:19371408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东路东侧(东城明珠小区)1栋2单元109-111铺
联系人:胡桂芳
联系电话:15090953577
12.异议和投诉
12.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090953577
(2)招标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傅家堰乡人民政府
电话:19371408899
11.3投诉联系人:
(1)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717-58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