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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变更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CA010028-2025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昌市发改委关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2]198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420500-04-01-55592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企业资金100.0%。招标人为宜昌职教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大道与牌坊坡路交汇处东北方向地块
建设规模:
其他:建设规模: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变更主要施工内容为3栋学生宿舍、1栋学生食堂、3栋教学实训楼的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66917.13平方米,包括3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32440.07平方米、1栋学生食堂建筑面积4006.74平方米、3栋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30470.32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变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BIM)及施工配合阶段。设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绿建、海绵城市、幕墙(如有)、精装修、智能化、装配式、景观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实际设计服务范围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为准。 (2)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3)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其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
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2.3 是否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2.4 其他: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 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m²的建筑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聘用企业)须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承担承包合同中对应的合同内容。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内容应大于按同类型联合体成员分摊的平均值。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牵头单位组织下完成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合同内容,联合体协议属于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单位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单位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预审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的相关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市场主体库",下同)(网址:https://www.hbggzy.cn/ts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登录界面—手册下载—统一市场主体库操作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30日 至2026年10月09日23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智库—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本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m²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更正如下: 1.1施工业绩: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牵头方)近5年(以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已完成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达人民币1.4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下同)施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扫描件。若申请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审查委员会不予采信) 1.2设计业绩: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以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已完成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达人民币1.4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下同)设计业绩。(以图纸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原件、图纸审查合格书原件扫描件。若申请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审查委员会不予采信) 2.本项目采购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单独预审申请时(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申请处理;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时(联合体中存在大型企业的),申请人(联合体单位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单位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上,若联合体单位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未达到50%以上,应补充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单位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联合体单位中小微企业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作无效申请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单位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更正为财政资金。 4.申请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预审申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宜昌职教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 41号 |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
| 邮 编:443000 | 邮 编:443000 |
| 联 系 人:毛玉婷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志祥 |
| 电 话:0717-6288070 | 电 话:13547969850 |
| 传 真:0717-6288070 | 传 真:0717-628807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10.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名 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2楼 | |
| 电 话:0717-6672908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