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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东风老工业基地四四老旧厂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HBSY-202512FJ-05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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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512FJ-05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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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东风老工业基地四四老旧厂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佰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佰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东风老工业基地四四老旧厂区 建设规模:1.基础设施:包括配套道路1006m、总面积13796m²,绿化工程33480m²,照明工程90套,供电工程1106.6m,消防工程56163m²(包括消防管网、消火栓、微型消防站、消防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等),安防工程75576m²(包括监控、道闸等)等;2.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385m²,邻里文化中心6550m²、养老服务中心6950m²、托育中心7500m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0m²,停车设施4700m²,便民体育设施3500m²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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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竣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16945.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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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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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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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①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结果公告,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 ③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 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 个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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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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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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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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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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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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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