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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东津新区产业园规划路(肖家寨路-红星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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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8SZ-03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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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东津新区产业园规划路(肖家寨路-红星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襄经开经发【2025】34号及襄经开经发【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襄阳东津新区产业园规划路(肖家寨路-红星路)西起肖家寨路,东至红星路,道路设计长度1191.83米,红线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双向2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强电管沟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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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调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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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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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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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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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1、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②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2、合同估算价: 1094.746053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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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1.1资质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5)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政策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以联合体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估算价不低于50%”的60%),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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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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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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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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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