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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1当阳市郭场至窑湾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宜市交发[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云欣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河集镇至金沙收费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当阳市。
建设规模:S311当阳市郭场至窑湾段改扩建工程(两河集镇至金沙收费站)约12.5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安工程、市政配套等。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且联合体总成员的家数不超过2家;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9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问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其中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30分;其他因素: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玉阳办事处子龙路46号
联系人:曹俊枭
电话:19071781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云欣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大河桥路12号1栋
联系人:郑静
电话:15997575403
附录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备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备注:上传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 足一年,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 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
附录3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建或改扩建)。 【在建项目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项目须同 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备注:“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在建项目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签定时间为准。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2023年、2024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D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单位需提供上述材料。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成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1.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上传职称证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4人 |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备注:1、投标人应按上述附录5要求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安全生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以上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上传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