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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曾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ZD-202608GT-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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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608G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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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2026年曾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6]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曾都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曾都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何店镇、府河镇、 洛阳镇、淅河镇。 建设规模:2026年度曾都区高标准农田新建1.3万亩、改造提升0.3万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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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 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审查; 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 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 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30 合同估算价:47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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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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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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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不需要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联合体成员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满足对应的资质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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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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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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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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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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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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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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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