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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逸晴湾(四期)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ESZZ-20251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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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512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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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交投•逸晴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8-422801-70-03-07766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目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投•逸晴湾(四期)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 建设规模:交投·逸晴湾(四期)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园林景观建设覆盖面积(含绿化、道路、铺装)涉及景观总面积约3.9万平方米。其中,四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区域约2.6万平方米,四期与一至三期衔接改造区域约0.7万平方米,28号楼周边区域约0.6万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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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投•逸晴湾四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建、植施及配套的灯光亮化、标识标牌、标识标线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相关要求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1 合同估算价:12945528.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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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600日历天。根据招标人开发节奏及交房需求,其中展示区工期45天,后续工程按照招标人交房节点及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分批次进场施工,每批施工工期90天。投标人应在每批工程要求工期内,完成相应景观及配套工程实体建设,完成相应工程验收且合格。分批施工,分批进行竣工验收,各分批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相关交房等要求,具体施工批次及内容招标人有权随时进行调整,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后期不得就施工批次划分的数量、施工内容、工期等内容提出任何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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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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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3.1.2 业绩要求:近3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下列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园林景观建设覆盖面积3万平米及以上规模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不能体现业绩金额或建设覆盖面积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 3.1.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报并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犯罪行为;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项目《无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形的承诺》);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4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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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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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31至2026-01-20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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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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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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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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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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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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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