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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水利移民袁家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HBXT-202601FJ-00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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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T-202601FJ-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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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仙桃市水利移民袁家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已由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仙发改审批【2025】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桃市清晏水务投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2.5%自筹资金:37.5%招标人为仙桃市清晏水务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老318国道以北、袁家口闸以西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1492.58㎡(折合17.23亩),项目设计2栋,分别为农贸市场综合体和冷库物流,项目总建筑面积12284.7㎡,计容建筑面积11727.74㎡。农贸市场综合体建筑面积10159.50㎡,其中地上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筑面积9602.54平方米,地下为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556.96平方米。冷库物流建筑面积2125.2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机动车停车位(含充电桩停车位)、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弱电及其他设施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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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深入优化及施工图设计、编制预(概)算并通过发包人审核;协助发包人完成与工程项目实施有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报建以及有关对外手续办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人员培训;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7 合同估算价:3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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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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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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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需满足);(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 5 年承接过 1 项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近 5 年承接过 1 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 1 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设计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 ①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 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成员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 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其余盖章签字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电子签章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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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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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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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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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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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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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