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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2025年度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JZSS-202511QT-01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6:26: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度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2025年度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JZSS-202511QT-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S-202511QT-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8-421081-04-01-5408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碧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碧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9098.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588.53万元。项目整治区面积 2493.9512公顷(37409.27亩),包含沙滩子社区、三户街村、新堤村、柴码头村、河口村、沙口村、四岭子村、北碾洲滩管理所共1个社区、6个行政村、1个管理所。主要分为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四大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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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招标人指定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设备采购与安装;(5)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6)建设过程及后期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33896.51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1)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以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中国土地学会停止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2)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三年内合并重组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重组或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1.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土地规划或土地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①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②施工管理1人,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质量管理1人,持有质检员或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④安全管理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⑤资料管理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⑥材料管理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②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 0716-780600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首市博雅碧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博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绣林街道建宁大道295号-708
地址:
石首市绣林街道湘鄂路73号二楼
邮编:
434400
邮编:
434400
联系人:
吴超
联系人:
付为凤、李兰
电话:
13652442432
电话:
0716-72757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0372286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
账 号:
账 号:
575577466846
2025年11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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