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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龙泉片区钟家畈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6:59: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高铁北站产业园龙泉片区钟家畈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6]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房屋回购款及镇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钟家畈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2282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17.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建工程(涉及用地16014平方米)、场地清淤换填及平整、边坡治理等。建设安置房44套,均为地上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2617.88平方米开展场地清淤换填及平整作业,完成场地清表24907.7平方米,清淤60176.1立方米,场地填方153124.5立方米,挖石方8421.1立方米边坡治理,建设三维网护坡1940.2平方米,混凝土护坡2606.7平方米,锚杆1737.78米。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其他: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该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龙泉大道10号

联系人:张荣帮

 话:138725080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项目负责人:曾林燕、王小兰

 话:16671003946、0717-6613889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话:0717-7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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