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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两湖公园艺术灯光夜景照明项目EPC招标石首市两湖公园艺术灯光夜景照明项目EPC招标(JZSS-202512SZ-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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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S-202512SZ-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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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两湖公园艺术灯光夜景照明项目EPC招标已由石首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石首市山底湖、官田湖公园 建设规模:1.公园景观亮化:在公园内建立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安装各类照明灯具及各设备的控制系统,包括景观灯、草坪灯、地埋灯、投光灯、激光灯、投影灯等。2.城市景观区域亮化:公园内重要建筑外立面进行亮化处理,城市景观区域的道路和广场上安装高杆灯、路灯等照明设施及自动控制系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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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招标人指定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设备采购与安装;(5)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6)建设过程及后期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3 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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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1)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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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资质:具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所有审计报告应已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完成电子备案,并带有系统生成的唯一二维码防伪标识(简称“赋码报告”)。(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赋码报告首页清晰扫描件,确保二维码可识别。凡无法扫码验证、信息不符、备案状态异常或未按规定赋码的报告,将不予采信,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③对三年内合并重组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重组或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暂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有效材料(如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④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本标段) 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本项目(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的10% 。(3).信誉要求:1)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资料均由牵头单位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4)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5)施工管理1人,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6)质量管理1人,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管理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8)资料管理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材料管理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3.6.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者打印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的不得参与投标;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达到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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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0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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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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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9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 1592112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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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电话 13908615528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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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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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