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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20:21:55

一、招标条件

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420504-04-01-628266)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农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点军区

2.2 项目概况:项目以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为目的,在点军区点军街道、艾家镇、桥边镇、联棚乡、土城乡等5个乡镇范围内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生态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乡村产业振兴工程等三大工程。

2.3 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项目总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31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2.5项目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设计方)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 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

1施工项目负责人A(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2施工项目负责人B(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 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9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其分公司,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申请;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做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11月26日至 202512月6日2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

7.2 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农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13栋501

联系人:田晨

联系电话:134771160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移民青年创业园1区1楼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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