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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192507180002 | ||||||||
| 报建名称: | 长山铺小区还建工程项目(二期)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6161807452328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山铺小区还建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评定分离)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铭湖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范文俊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德龙 | 招标联系电话: | 15623507415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园园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6602776004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秦云路以西,荷叶山路以北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长山铺小区二期还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全过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总承包、工程保险、配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及三网融合等工作)。(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投资估算表和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负责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且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能脱离设计方案内容的技术范围,工艺不允许调整,直至顺利通过审查;(2)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和管理服务、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除外;(3)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4)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5)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勘察、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设计优化单位、决算审计、部分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等)、园林绿化、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公区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部分甲供材料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型材、玻璃、入户门、各类栏杆、地砖、内墙涂料、石材、防火门及防火窗、光伏及充电桩、PC装配式构件等材料)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上述相关专项及深化设计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所有深化图纸须经发包人、监理、原设计单位三重审核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70849.23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507-420118-04 -01-745084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9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6-17 19:00 ~ 2026-07-13 10: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70849.23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7 亿元以上(含)或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以上(含)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4、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主要人员信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7、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备注: | 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投标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开标现场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