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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城区供水综合改造升级工程(二期)监理服务(ESLF-202603QT-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5:16: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来凤县城区供水综合改造升级工程(二期)监理服务(ESLF-202603QT-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F-202603QT-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城区供水综合改造升级工程(二期)监理服务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0〕13号、来发改审批〔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以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凤翔镇
  建设规模:(1)改造二水厂,包括取水泵房、絮凝池沉淀、双发滤池、清水池、加药间、送水泵房等设备安装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2)新建各种供水管网总长24505米等;(3)智慧水务系统设备安装。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来凤县城区供水综合改造升级工程(二期)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土建部分与智慧水务设备安装)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45 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067.532895 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1个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包括已完工或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3.1.3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承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市政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2人: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按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前述人员均需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
3.1.5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注:(1-4、7条提供声明函;5-6条附公告发布日后的查询截图)。 3.1.6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其补充文件(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3-19至2026-04-08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杨莲   异议联系方式:0718-8110911
  备注:
  招标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中路21号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桂大道153号钜鑫工贸办公楼4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曾强宇   代理联系人:杨莲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282883   代理联系电话:0718-811091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中路2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271717
2026年03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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