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青藜路(田湖路-马蹄路)道路及排水工程(EPC)(JZSJ-202605SZ-02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7:28:13
资格预审公告
青藜路(田湖路-马蹄路)道路及排水工程(EPC)(JZSJ-202605SZ-02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5SZ-0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藜路(田湖路-马蹄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零碳科技产业园配套道路(青藜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6]40号)、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零碳科技产业园配套道路(青藜路)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6]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关沮镇,具体位于荆州新城红门北路东侧,毗邻银湖工业园,南起马蹄路,北至田湖路。
     建设规模:本次设计道路总长度约为2750m。红线宽度45m,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7131.18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要求:①设计资质: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小于1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设计业绩)不小于10000万元的城市主干道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项目经理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②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③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施工、工程总承包)不小于1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设计、监理)不小于10000万元的城市主干道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已完工项目提供),以上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其他人员:①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八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施工管理1人、质量管理1人、安全管理3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管理1人、机械管理1人、劳务管理1人、资料管理1人、标准管理1人且各自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商务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②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2026年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5)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申请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 0716-82715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地址:
荆州义乌小商品城一期16栋西侧3楼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夏博强
    项目负责人:
周虎
    电话:
19164012795
    电话:
135457890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5月19日
备注: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4.项目代码2603-421002-04-01-122549,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承诺工地现场未动工。5.行政监督部门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0716-8271558,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6.过程结算:6.1结算节点:由设计、施工单位各自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申请。(1)工程费进度款:完成工程总量的50%支付工程费的30%,竣工验收和跟踪审计报告完成后,支付至跟踪审计结算的50%,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98.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2)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图纸后,按照该图纸工程造价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计算标准设计费,乘以费率为本工程的最终设计费,支付至设计费的80%;剩余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6.2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6.3价格调整方法:(1)合同范围内价格调整:以“概算财评工程费×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为工程费用总价控制上限,超支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余部分据实计入结算。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不给予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等缺陷,无论发包人是否批准,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约定计算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调整金额后,乘以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计入工程结算。(3)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按实际发生费用乘以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计入结算。6.4预付工程价款:无。6.5进度款的抵扣方式和比例:无。6.6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在开具发票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