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涪宜常高铁长阳东站产业片区配套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0528-04-01-510769)完成备案,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涪宜常高铁长阳东站产业片区配套项目初步勘察及设计服务
2.工程概况:宜涪宜常高铁长阳东站产业片区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通站道路;②连接线二;③集镇至站前广场道路;④站前大道;⑤送站道路;⑥乡道改造;⑦站前广场及其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包括: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土石方及场平工程、绿化及园林景观工程等。
3.项目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
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勘、初测)、初步设计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6.质量目标: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2.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上传有效证书扫描件)
2.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④项资质:(上传有效证书扫描件)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道路工程)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道路工程)执业证书;
3.3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勘察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社保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资料,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8月1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cyweb/)。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官东琴
异议联系电话:0717-6369366
2.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丹水社区 2-198 号(县法院对面城发集团)
联系人:汪小元
联系电话:15171764362
3.代理机构: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2号(东方花园二期)2栋2501室
联系人:官东琴
联系电话:0717-6369366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