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天生工业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设备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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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505SZ-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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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天生工业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设备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局(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恩施皓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天生工业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施工工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始县天生工业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设备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暂估价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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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暂估价清单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建始县天生工业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施工工地。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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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246501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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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全部作废。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机电设备供货能力(含生产或销售)。 3.1.2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或提供官方网页人员社保查询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查询网站截图)) ; 3.1.3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1.6本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416 号)文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 3.1.7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②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将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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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5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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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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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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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eszggzy.cn/j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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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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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