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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16:59: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1SZ-05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的立项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5]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相关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总投资约8385万元,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南起机场路,北至轩逸路,长约950米,宽约40米,道路西侧规划有32米宽绿线,东侧有15米宽绿线。
其他: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道路西侧32米宽绿线土方平整)、交通安全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管道工程、海绵及沿线消防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天籁大道(机场路-轩逸路)道路工程可研、初设、勘察、测量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0
合同估算价:106295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可提供发改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1-5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7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10-353638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丁华琳
    电话:18727000057、07103705212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89号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数据资源科301办公室
    联系人:数据资源科
    电话:0710-2399266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89号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数据资源科301办公室
    联系人:数据资源科
    电话(传真):0710-2399266
    电子邮箱:
2025年11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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