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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鹤峰县上湾水库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HBSJ-202511SL-03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21:34: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鹤峰县上湾水库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HBSJ-202511SL-03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1SL-03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鹤峰县上湾水库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3】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烟草援建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援建资金:64.27%、自筹资金:35.73%。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鹤峰燕子镇
建设规模:新建湖北省鹤峰县上湾水库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及供水建筑物等。(1)挡水建筑物。坝型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570米,最大坝高49米,坝轴线长147米,坝顶宽5米,上游面1536米高程以上坝坡铅直,以下坝坡1:0.15,下游坝坡1:0.75。坝基固结灌浆采用梅花形布置,孔距为3米,排距为3米,深入基岩6~8米。帷幕灌浆轴线与大坝轴线平行,采用单排布置,孔距2米,深度按吕荣值q<5Lu确定,并深入相对不透水层3~5米。(2)泄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为开敞式WES实用堰,堰顶高程1566.5米,堰总宽21米;泄槽总宽19~14米,直线段坡比1:0.75,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消能防冲采用挑流消能,挑流鼻坎末端接混凝土护坦。(3)放空建筑物。放空孔布置在左岸3号坝段,由进口段、有压段、明流段、出口段组成。进口段底板高程为1534米,长5.9米,其中进口导流口长1.2米,直线段长4.7米,直线段设一道检修闸和工作闸,闸门孔口尺寸分别为3.5米*3米(高*宽,下同)和3米*3米;有压段长4米,采用矩形断面,断面尺寸3米*3米渐变为2.2米*3米,顶部设直径0.4米钢管通气孔;明流段长29.9米,底部纵坡为1:30,断面尺寸3米*4米渐变为4.1米*4米,顶部设直径0.8米钢管通气孔;出口段长4.43米采用挑流消能,挑流半径10米,挑流鼻坎高程1533.5米,下接20米长C25混凝土护坦。(4)取水建筑物。坝内取水埋管布置在右岸5号坝段,进口设拦污栅及检修闸门,采用分层取水,中心高程分别为1550米、1535米。取水管采用直径0.8米钢管,穿出坝体后经闸阀房与灌溉供水管衔接。生态流量管设置于坝后输水钢管闸阀上游,管径0.1米,并安装流量调节阀和泄放监测设施。(5)供水建筑物。供水主管管线长29.14公里,供水型式为有压管道重力自流,主要沿河滩及顺河道路布置,管材主要采用钢管,供水主管管径为0.8~0.125米,管线设计埋深不小于0.7米供水主管管线沿途设10处支管分水口。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湖北省鹤峰县上湾水库工程投资计划范围内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信息化工程及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2)项目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5
合同估算价:12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项目的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互相兼任;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采购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5)业绩要求: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小(1)型及以上新建水库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为准。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类型、工程规模,须提供发包人证明文件(发包人证明文件指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1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周锋、刘开心、姚昌
电话:
0718-5290388
电话:
0718-69889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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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1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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