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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店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5:58: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店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0FJ-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店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店工业园范围内,东环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30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7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880平方米(含标准化厂房19440平方米,研发楼8800平方米,检测实验中心6600平方米,宿舍、食堂、门卫房等配套设施11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40平方米,绿地率8.07%,建筑密度40.08%,容积率1.48,配套建设停车位290个、充电桩58个,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围墙等。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3栋三层标准厂房、1栋五层研发楼、1栋五层检测实验中心、1栋十二层配套服务楼,以及一层地下室。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所需的一切工程测绘及地质勘察工作。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平面布置、房建、道路、堆场、给排水、消防、环保、电气及信息化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开展初步设计成果双院制及第三方审查、设计修改、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审报批、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及初步设计审查会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务等工作。3.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相应的造价分析。4.工程监理:(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规定执行);(2)设备采购监造阶段:对设备的设计、零部件采购与生产、安装、调试、保修期运行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4)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监理任务的完成。5.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招标工作,以及配合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交底、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等工作。6.其它:其他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126252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缺陷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须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 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0月28日至 2025 年11月1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132号
    联系人:喻岩
    电话:19971902206
    电子邮件:344903605@qq.com
(2)代理机构:湖北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居安小区 6 号楼二楼
    联系人:黎燕
    电话:18040602730
    电子邮件:408447793@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联系人:/
    电话:0710-6222635
    电子邮件:
2025年10月27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单独的一项5万㎡(含)以上工业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独的一项5万㎡(含)以上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或单独一项5万㎡(含)以上工业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或满足上述规模要求的联合体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5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6-7项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5、人员要求:

5.1项目总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2)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5.2勘察项目负责人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证书;2)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勘察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5.3设计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2)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5.4监理人员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证书,并在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主持过1个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上监理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②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③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2)监理人员要求: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②监理员不少于2名,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其它未尽事宜应符合国家及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5.5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所有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入职后)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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